中国真空学会真空科学硕士、博士优秀论文
奖学金暂行办法
第一条:为促进和提高我国真空科学硕士、博士的科技研究水平,特设立本奖金。
第二条:本奖金从一九九0年开始实行。
第三条:评奖条件
本奖金给予我国真空科学方面博士、硕士点杂在学研究生的优秀论文或已取得博士、硕士学位的优秀学位论文。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应有适当比例。
第四条:奖励形式
第五条:凡研读博士、硕士学位期间在真空科学方面有优秀论文者(含学位论文),均可于每年的12月30日前(以收到信函日期为准)提出申请,并由指导教师及另一位具有高级职称的真空科学工作者同时推荐后,参加评选。
第六条:申请和推荐材料包括:
第七条:由学会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受理评审工作,每年5篇真空科学方面的优秀论文可获得本奖金。评审费由学会支付。
第八条:根据评选结果,自通知之日起二个月内发放奖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