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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真空学会真空科学与技术硕士生奖学金评审办法 

  

第一条:为培养和资助真空相关专业的学生,特设立本奖学金。

第二条:本奖学金从一九九〇年开始实行。

第三条:评奖条件:

         真空相关专业硕士生,品学兼优,家境贫寒。

第四条:奖励形式

         1、本奖金每年评审一届,每届不超过5名,每人最多获奖一次;

         2、向获奖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(每人人民币5000元)。

第五条:申请和推荐材料

         1、个人申请(见附表,电子版无须盖章);

         2、两位副高职以上教师的推荐意见(见附表);

         3、硕士生期间的成绩单(学校盖章)。

第六条: 香港真空有限公司董事 邵公田先生提供奖金。学会奖学金评审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,学会支付评审所需费用。

第七条:评选结果公示,如无异议,自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发放奖金。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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